超標事件時段分布
縣市比較(測站數 vs 民眾陳情)
測站位置
單站說明
每個測站的效益怎麼看
數字愈大,代表這座測站平均每天抓到愈多超標車輛。不要只看總件數,因為有的站設很久、有的只設幾週。
綠色、負的%=裝設後附近民眾檢舉變少。紅色、正的%=變多。出現「—」代表對不到裝設前後的陳情資料,先不要下結論。
車輛噪音最嚴重路段(依日均超標)
路段由測站地址抽出。同一條路若有多座測站會合併計算。
陳情熱區與建議新設缺口
橘色小點:移動式測站(已有)
黃色大點:建議新設(陳情多、附近沒站)
綠 → 黃 → 紅:民眾陳情由少到多
優先建議格子(陳情當天附近沒有正在運作的測站)
建議新設路段(從陳情地址抽出路名、目前尚無測站)
方法與限制(簡報時可直接讀)
兩份資料不一樣
測站檔是儀器量到超標才回傳,所以整份都是違規事件,用來算「抓到多少車」。檢舉清單是有人提出檢舉,用來算「附近居民或警方有沒有持續反映噪音」。
為什麼要把民眾和警政分開?
「全部(不區分)」是什麼?
把民眾陳情和警政檢舉加在一起看。上方「陳情來源」可選這一項,熱區圖與縣市圖會跟著變;測站表也多一欄「全部陳情」。向長官說明「附近居民有沒有比較安靜」時,仍建議以民眾陳情為主。
為什麼用日平均?
每座測站裝設時間長短不同。若只比總件數,設了 6 個月抓 60 件,會看起來比只設 2 週就抓 30 件還好。日平均把時間長短攤開,比較能看出單位時間的效益。表格仍保留總件數,方便看規模。
前後對照怎麼算?
起點:建站日期不晚於第一筆超標,就用建站日期;建站日期是空的,或比第一筆超標還晚,就用第一筆超標。迄點:最後一筆超標,不硬算到資料最後一天。後段只算這段期間、半徑內的陳情。前段往前對齊同樣天數,用來對照「還沒有這座站」的時候,所以前段不要求日期落在起迄裡。附近半徑預設 500 公尺,可切 300/1000。未滿 21 天會註記觀測期短,不宜單獨當結論。判斷「這件陳情附近有沒有站」時,則要求陳情日要落在該站起迄之內,而且距離在 1 公里內。
移動式測站
一個測站編號只對到一個座標點。移動設備如果換了位置、編號也跟著換,就當成另一座測站,不會把沿途路段併成同一站。
座標怎麼處理
距離用經緯度的直線距離。測站位置用每一筆超標回傳的座標,小數點後 5 位相同視為同一個位置;不是經緯度、或不在台灣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陸地的點會排除。門牌是用 Google 把該座標查成的地址;查不到的點仍用原資料地址。路名從這個地址文字抽出。
不能直接說的話
陳情下降只能說同時發生,不能單獨證明「因為裝了測站」。測站沒有「測了但沒超標」的紀錄,不能算通過率。目前先以現有測站檔為全國清單;若實務上還有未匯入測站,缺口地圖會高估該新設的地點。114 年約三分之一檢舉沒有座標,熱區會低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