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輛噪音測站效益分析

載入資料中…

超標事件時段分布

縣市比較(測站數 vs 民眾陳情)

測站位置

藍點=固定式測站(裝了就一直在那) 橘點=移動式測站(這份資料裡一個點=一個部署位置)

單站說明

請點選地圖或右側表格中的測站。

每個測站的效益怎麼看

1. 抓車效益:看「每天抓到幾件」
數字愈大,代表這座測站平均每天抓到愈多超標車輛。不要只看總件數,因為有的站設很久、有的只設幾週。
2. 周邊有沒有比較安靜:看「民眾陳情」
綠色、負的%=裝設後附近民眾檢舉變少。紅色、正的%=變多。出現「—」代表對不到裝設前後的陳情資料,先不要下結論。

車輛噪音最嚴重路段(依日均超標)

路段由測站地址抽出。同一條路若有多座測站會合併計算。

這張圖在看「測站開始運作之後,哪裡還有民眾陳情,但陳情當天 1 公里內沒有正在運作的測站」。這個 1 公里是固定的,不會跟著上方的「附近半徑」或「測站類型」改變;那兩個選項只影響「測站效益」的前後對照。上方的「縣市」會篩這張圖,「陳情來源」只改變熱區顏色。 優先分數=這一格的民眾陳情件數(已經扣掉陳情當天 1 公里內有站在運作的件數)。15 件以上才列為建議新設,件數愈多愈優先。表上的「最近測站」是直線距離最近的站,只供參考,不代表陳情當天它還在。 藍/橘圓點是已經有的測站黃框圓點是建議新設的位置,底層紅黃綠色塊是這類陳情的密度(愈紅愈多)。 測站出現之前的陳情不畫進來,否則全國都會變成缺口。移動站離開之後、或固定站已經停收之後的陳情,不會再算那座站還在。 縮到全台灣時,熱區會糊成台灣島的形狀,這是正常的;請用滾輪放大,或上面先選一個縣市,就會變成一塊一塊的熱點。 地圖左邊若看到廈門、福州,那是底圖,不是我們的陳情畫到中國;金門在廈門附近,熱區糊開時容易看起來像畫過去。

陳情熱區與建議新設缺口

圖例 藍色小點:固定式測站(已有)
橘色小點:移動式測站(已有)
黃色大點:建議新設(陳情多、附近沒站)
綠 → 黃 → 紅:民眾陳情由少到多

優先建議格子(陳情當天附近沒有正在運作的測站)

建議新設路段(從陳情地址抽出路名、目前尚無測站)

方法與限制(簡報時可直接讀)

兩份資料不一樣

測站檔是儀器量到超標才回傳,所以整份都是違規事件,用來算「抓到多少車」。檢舉清單是有人提出檢舉,用來算「附近居民或警方有沒有持續反映噪音」。

為什麼要把民眾和警政分開?

「全部(不區分)」是什麼?

把民眾陳情和警政檢舉加在一起看。上方「陳情來源」可選這一項,熱區圖與縣市圖會跟著變;測站表也多一欄「全部陳情」。向長官說明「附近居民有沒有比較安靜」時,仍建議以民眾陳情為主。

為什麼用日平均?

每座測站裝設時間長短不同。若只比總件數,設了 6 個月抓 60 件,會看起來比只設 2 週就抓 30 件還好。日平均把時間長短攤開,比較能看出單位時間的效益。表格仍保留總件數,方便看規模。

前後對照怎麼算?

起點:建站日期不晚於第一筆超標,就用建站日期;建站日期是空的,或比第一筆超標還晚,就用第一筆超標。迄點:最後一筆超標,不硬算到資料最後一天。後段只算這段期間、半徑內的陳情。前段往前對齊同樣天數,用來對照「還沒有這座站」的時候,所以前段不要求日期落在起迄裡。附近半徑預設 500 公尺,可切 300/1000。未滿 21 天會註記觀測期短,不宜單獨當結論。判斷「這件陳情附近有沒有站」時,則要求陳情日要落在該站起迄之內,而且距離在 1 公里內。

移動式測站

一個測站編號只對到一個座標點。移動設備如果換了位置、編號也跟著換,就當成另一座測站,不會把沿途路段併成同一站。

座標怎麼處理

距離用經緯度的直線距離。測站位置用每一筆超標回傳的座標,小數點後 5 位相同視為同一個位置;不是經緯度、或不在台灣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陸地的點會排除。門牌是用 Google 把該座標查成的地址;查不到的點仍用原資料地址。路名從這個地址文字抽出。

不能直接說的話

陳情下降只能說同時發生,不能單獨證明「因為裝了測站」。測站沒有「測了但沒超標」的紀錄,不能算通過率。目前先以現有測站檔為全國清單;若實務上還有未匯入測站,缺口地圖會高估該新設的地點。114 年約三分之一檢舉沒有座標,熱區會低估。